學習受益所有人知識 筑牢洗錢風險防線
在金融機構辦理業(yè)務時,如果被問到“您公司的受益所有人是誰?” 請別嫌麻煩,這個問題,其實是在保護您。
關于客戶受益所有人識別,這些知識您應該知道——
什么是“受益所有人”?
根據(jù)我國《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受益所有人是指最終擁有或者實際控制備案主體,或者享有備案主體最終收益的自然人。
這一定義包含三個核心關鍵點:
1.核心主體是“自然人”:受益所有人必須是真實的個人,公司、合伙企業(yè)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以及代理人、導管公司等,都不能作為受益所有人。
2.核心權利是“最終擁有、實際控制、最終受益”:三者滿足其一即可,既包括直接或間接持有企業(yè)股權、合伙權益的“擁有權”,也包括決定企業(yè)重大決策、任免高管的“控制權”,還包括享有企業(yè)最終收益的“收益權”。
3.適用范圍:主要針對公司、合伙企業(yè)、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等備案主體,個體工商戶無需備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簡單來說:
就是指那些最終控制或享有公司、企業(yè)收益的人。這可能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二是背后的大股東或?qū)嶋H控制人。
舉個例子:
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張三,但是實際出錢、做決策并享受分紅的是李四。李四是這家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誰是“受益所有人”?
我國對受益所有人的認定,遵循“穿透識別、分層判定”的原則,優(yōu)先按以下標準依次認定,確保穿透至最終自然人,具體分為4類情形:
01股權/合伙權益標準
自然人通過直接方式,或者多層控股、合伙等間接方式,最終擁有備案主體25%以上的股權、股份或者合伙權益,該自然人即為受益所有人。
02收益權/表決權標準
雖未滿足25%的股權/合伙權益標準,但該自然人最終享有備案主體25%以上的收益權(如分紅、利潤分配),或者擁有25%以上的表決權(如投票權),也可認定為受益所有人。
03實際控制標準
既未滿足股權/合伙權益標準,也未滿足收益權/表決權標準,但該自然人單獨或者聯(lián)合他人,對備案主體實施實際控制,同樣認定為受益所有人。
04兜底認定標準
如果通過上述三種標準,均無法識別出受益所有人,那么應當將備案主體中負責日常經(jīng)營管理的人員(如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經(jīng)理、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等)視為受益所有人進行備案,且至少備案一名最高層級的經(jīng)營管理人員。
為什么要識別“受益所有人”?
(一)防止您的公司被別人“掛名”
有些人借用他人身份注冊公司,用于洗錢、轉(zhuǎn)移資金甚至卷款跑路,最終卻讓掛名法定代表人承擔法律責任。我們核實受益所有人,就是為了把“假老板”揪出來,避免您的身份被冒用、信用受損。
(二)防止您的錢被“洗”走
洗錢分子最喜歡利用空殼公司層層倒手、混淆資金流向。我們問清楚誰真正控制公司,您的資金就更安全,賬戶就多一道防線、少一分風險。
(三)保護合法經(jīng)營
讓市場競爭更公平,保護誠實守信和企業(yè)個人,預防和打擊恐怖融資,腐敗犯罪。
學習受益所有人知識 筑牢洗錢風險防線
在金融機構辦理業(yè)務時,如果被問到“您公司的受益所有人是誰?” 請別嫌麻煩,這個問題,其實是在保護您。
關于客戶受益所有人識別,這些知識您應該知道——
什么是“受益所有人”?
根據(jù)我國《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受益所有人是指最終擁有或者實際控制備案主體,或者享有備案主體最終收益的自然人。
這一定義包含三個核心關鍵點:
1.核心主體是“自然人”:受益所有人必須是真實的個人,公司、合伙企業(yè)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以及代理人、導管公司等,都不能作為受益所有人。
2.核心權利是“最終擁有、實際控制、最終受益”:三者滿足其一即可,既包括直接或間接持有企業(yè)股權、合伙權益的“擁有權”,也包括決定企業(yè)重大決策、任免高管的“控制權”,還包括享有企業(yè)最終收益的“收益權”。
3.適用范圍:主要針對公司、合伙企業(yè)、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等備案主體,個體工商戶無需備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簡單來說:
就是指那些最終控制或享有公司、企業(yè)收益的人。這可能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二是背后的大股東或?qū)嶋H控制人。
舉個例子:
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張三,但是實際出錢、做決策并享受分紅的是李四。李四是這家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誰是“受益所有人”?
我國對受益所有人的認定,遵循“穿透識別、分層判定”的原則,優(yōu)先按以下標準依次認定,確保穿透至最終自然人,具體分為4類情形:
01股權/合伙權益標準
自然人通過直接方式,或者多層控股、合伙等間接方式,最終擁有備案主體25%以上的股權、股份或者合伙權益,該自然人即為受益所有人。
02收益權/表決權標準
雖未滿足25%的股權/合伙權益標準,但該自然人最終享有備案主體25%以上的收益權(如分紅、利潤分配),或者擁有25%以上的表決權(如投票權),也可認定為受益所有人。
03實際控制標準
既未滿足股權/合伙權益標準,也未滿足收益權/表決權標準,但該自然人單獨或者聯(lián)合他人,對備案主體實施實際控制,同樣認定為受益所有人。
04兜底認定標準
如果通過上述三種標準,均無法識別出受益所有人,那么應當將備案主體中負責日常經(jīng)營管理的人員(如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經(jīng)理、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等)視為受益所有人進行備案,且至少備案一名最高層級的經(jīng)營管理人員。
為什么要識別“受益所有人”?
(一)防止您的公司被別人“掛名”
有些人借用他人身份注冊公司,用于洗錢、轉(zhuǎn)移資金甚至卷款跑路,最終卻讓掛名法定代表人承擔法律責任。我們核實受益所有人,就是為了把“假老板”揪出來,避免您的身份被冒用、信用受損。
(二)防止您的錢被“洗”走
洗錢分子最喜歡利用空殼公司層層倒手、混淆資金流向。我們問清楚誰真正控制公司,您的資金就更安全,賬戶就多一道防線、少一分風險。
(三)保護合法經(jīng)營
讓市場競爭更公平,保護誠實守信和企業(yè)個人,預防和打擊恐怖融資,腐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