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們知道,工作單位是會為每位員工購買社保,保障員工的工作安全的,但是有些單位并沒有按時為員工繳納社保費,以至于員工在解除勞動關系后還有社保未交,大多數(shù)人不清楚怎么辦。那么簽解除勞動關系協(xié)議書還能補交社保嗎,下面的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內容,來為您解答。
1、解除勞動關系兩年內可追討??梢匀ド绫>滞对V,但不是申請勞動仲裁;協(xié)議有效,但是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也就是說,用人單位繳納社保是國家法定的,無論你們之間簽什么協(xié)議,用人單位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據(jù)悉,社保是對基本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簡稱。意見規(guī)定,這五大險種用人單位都應按要求參加,并如實申報參保人員和繳費工資,不能故意降低繳費標準。
2、按照新的要求,用人單位不按規(guī)定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申報,任何人有權向勞動部門投訴。如應參保人員尚與該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者在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兩年內,勞動部門將受理并責令用人單位補辦投保手續(xù)和補繳社會保險費;如應參保人員與該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已超過兩年,勞動部門將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理由。
3、此外,若勞動者在投訴時,若該單位因破產、關閉、撤銷等原因,主體已消亡,且沒有法定的義務承擔者的,勞動部門將同樣不予受理。
補繳金額需勞動者簽字
在法定期限內,勞動部門將勞動者的投訴進行稽核,參保單位若確未按規(guī)定申報參保人員和繳費工資的,應主動按規(guī)定補辦、補繳。其中,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數(shù)額,應與勞動者共同核實,并經勞動者本人簽字認可。
意見強調,參保單位拒檢,或偽造、毀滅有關資料的,將受到嚴懲。若前單位沒有按時為你繳納社保金,你需要在辭職后兩年內提出補交要求,延期后將無法得到勞動部門的受理。昨日,市政府出臺關于用人單位不按規(guī)定進行社會保險登記,不如實申報參保人員和繳費工資的處理意見,其中還明確規(guī)定單位若拒繳欠繳社保金,將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社會保險與商業(yè)保險的主要區(qū)別
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障是為社會成員提供必要時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yè)保險則是保險公司的商業(yè)化運作,以利潤為目的;
實施方式不同。社會保險是根據(jù)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商業(yè)保險是遵循“契約自由”原則,由企業(yè)和個人自愿投保;
實施主體和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fā)放,其對象是法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yè)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會貧困線,低于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yè)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于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并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簽解除勞動關系協(xié)議書還能補交社保嗎,綜合上述的回答我們可以清楚知道,
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并承擔最終的責任。
簽解除勞動關系協(xié)議書還能補交社保,只需要由勞動者向單位主動提出補交要求,同時簽字即可。要注意的是補交社保的期限是解除勞動合同之后的兩年內,如果超出了時限,再提出補交申請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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