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談到的出國旅游保險有兩種,一種是旅行社責任險,一種是旅游意外傷害險。根據國家旅游局的規(guī)定,正規(guī)的旅行社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險,游客一旦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游活動,就可享有該項保險的權益。但是,旅行社責任險的賠償范圍是很狹小的,它只對由于旅行社的責任疏忽和過失產生的游客損失進行賠償,而且往往并不容易斷定。
也許有些游客認為,既然參加了旅行社組織的旅游,那自然一切都是由旅行社來負責,這種看法并不正確。專家指出,旅行社所買的是國家強制的旅行社責任險,它是指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游業(yè)務經營活動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過失,造成其接待的境內外旅游者遭受經濟損失而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轉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行為。而當意外的發(fā)生與旅行社沒有關系時,游客就不能得到這種旅行社認為一般人身意外險包括所有的意外事故。據悉,一般的人身意外險不包括高危險活動。如果要從事蹦級、攀巖、登山、滑雪等高危險活動,那么很有可能發(fā)生意外后得不到賠償。
舉例來說,一位游客參加旅行社的旅游活動,不甚出現骨折,是否由旅行社來進行賠償呢?
專家解釋說,這樣的狀況要區(qū)分幾種情形如果是在自由活動的時間內發(fā)生的,這不是旅行社的責任;如果是在觀賞景點的途中,導游又有交代請大家注意走好,可以說,這也不是旅行社的責任,而且,復雜情況最終的責任認定,是由國家執(zhí)法機關來執(zhí)行的。這也意味著,一旦大家扯皮的時候,需要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打官司那一套程序就得來了,且相當麻煩。由此來看,為自己選擇一份合適的出國旅游保險是完全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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