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8日,王女士決定為自己投保一份保險,于是她經(jīng)過咨詢專家之后與沈陽的一家保險公司簽訂了重大疾病保險合,保險金額為5萬元。雙方同意,被保險人經(jīng)保險公司指定或者批準的醫(yī)療機構(gòu)診斷為重大疾病時,應(yīng)當按照保險金額的80%繳納重大疾病保險費。保險公司詢問了王女士的大病。王女士消極地回答了這些問題。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王女士交了3000元保險費,保險合同于2005年11月8日生效。
2006年10月16日,王女士因患病被醫(yī)院診斷為慢性粒細胞白血病。面對這人生的打擊,讓王女士稍微欣慰的是,她買了一份保險,可以用4萬元的保險金來治病。同年11月7日,王女士申請保險金。
2007年2月9日,保險公司做出了一項決定,保險公司決定拒絕理賠。保險公司說:王女士違反了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wù)。王女士在保險前患冠心病,故意隱瞞病史。因此,保險公司不同意賠償,只同意退還部分保險費。
王女士對此拒賠理由不能接受,得冠心病是發(fā)生在幾年前的事,而且在投保時已經(jīng)好了,我覺得沒有必要填寫。王女士認為,即使自己未告知患有冠心病,但自己現(xiàn)在得的是白血病,兩者并不相干,對本次出險無重大影響,保險公司應(yīng)當承擔給付責任。
客服中心的電話響了起來??头藛T首先對王女士的病情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并在幾分鐘內(nèi)就為其匹配了在沈陽打保險合同官司有多年經(jīng)驗的蔡律師為其代理該案。蔡律師對王女士的病情也表示了同情,同時認為盡力為王女士打贏官司,避免人生更大的不幸。
沈河區(qū)法院認為,對投保人的身體健康條件,保險公司必須向投保人說明和詢問,投保人亦必須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并且保險公司的說明和詢問義務(wù)應(yīng)先于投保人的告知義務(wù),在保險公司沒有詢問的情況下,投保人沒有必須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wù)。本案中,保險公司雖然對王女士的身體狀況進行了詢問,但詢問的內(nèi)容并不詳細,未逐項詢問,導致王女士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wù),且王女士未告知的疾?。ü谛牟。┡c本次保險事故發(fā)生的疾?。ò籽。┎o因果關(guān)系,因此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的條件并不具備。法院判決保險公司給付王女士重大疾病保險金4萬元,解除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
盡管王女士的生活被蒙上了陰影,但她至少對這場官司的勝利松了一口氣。4萬元雖然離白血病的治愈還有點遠,但能有效緩解短期經(jīng)濟壓力。為此,王女士對提供的法律幫助深表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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