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兒醫(yī)保即將實施,不少家長都關心在辦理少兒醫(yī)保時該如何出具計劃生育證明,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發(fā)出通知,就如何在辦理少年兒童醫(yī)療保險過程出具計劃生育證明進行了說明。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非深戶少兒參加醫(yī)保需要注意什么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在辦理少兒醫(yī)保時,深圳市戶籍的少兒,須提供經現居住地社區(qū)工作站(居委會)核驗合格的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
非深圳市戶籍的少兒,須提供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深圳市戶籍的少年兒童,母親屬非深圳戶籍的,提供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離異或喪偶的男方撫養(yǎng)子女的,母親為49周歲以上的,提供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計劃生育服務證》核驗程序包括:
(一)所需材料:參保少兒母親《計劃生育服務證》、近三個月本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母親孕情檢查證明;
(二)辦理部門:現居住地社區(qū)工作站(居委會);
(三)辦理程序:參保少兒父母持(一)項規(guī)定材料到辦理部門填寫“計劃生育服務證情況核實表”。核實表情況與服務證登記情況一致的,由社區(qū)工作站(居委會)在服務證“查驗記錄”中蓋上核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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